关于报送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名单的通知

2020-09-06

 

学校各单位:

近年各单位人员变动较大,为了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,便于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,需对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进行调整和补充。根据广外校[2016]31号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(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工作职责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单位确定1名副处以上领导分管本部门档案工作;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兼职档案员,兼职档案员要求忠于职守,责任心强,认真细致,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,熟悉本单位的业务工作,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,并且岗位相对稳定,能保持档案工作的连续性。

二、兼职档案员基本工作职责

(一)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、政策,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(二)做好本单位各类材料的日常积累和保管,及时收集、整理、立卷,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,按规定移交至档案馆;对无需移交的、本单位自存的材料,应做好日常管理和利用工作。

(三)按要求参加档案工作业务学习和相关活动,接受档案馆的检查和指导;积极参与学校档案事业建设,对档案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(四)岗位调整时,应做好交接工作。

三、请将上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于911日前发送至档案馆葛文洁办公邮箱(兼职档案员登记表见附件,可在档案馆网站下载)。同时请上述人员扫以下二维码进档案工作交流群(二维码七天有效,超过期限需要加入的请电话联系档案馆)。联系人:葛文洁,联系电话:36207005(内线7005)。

附件: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兼职档案员登记表

档案馆

2020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