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0年度文件材料整理归档的通知
2021-06-11
学校各单位:
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(广外校[2016]31号)要求,请各单位将本单位2020年度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按事由分类整理,填写档案材料移交目录(见附件1)后尽快拿到档案馆存档(归档工作职责见附件2的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);同时,请各单位明确本单位的兼职档案员,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应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此项工作,避免工作推诿和重要材料的散失。具体说明如下:
(一)2020届毕业生学籍表、成绩单、毕业集体照本应在上学期寒假前归档,请还没完成归档工作的各教学单位务必于6月16日前将此类档案整理好后拿到档案馆存档(整理归档要求详见附件3,2021届毕业生材料可参照此要求提前整理);
(二)科研、设备部门的项目材料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归档,基建类档案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归档;
(三)财会档案在财会部门保管期满后,于次年六月底前归档;
(四)其他各单位在2020年度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(包括文件、照片、音视频、实物等)请按事由分类整理务必于6月底前归档,电子版可刻录光盘归档;
(五)各单位负责归档工作的人员发生变化,请一定要做好工作交接;
(六)联系方式。
联系人:葛文洁(北校区)、黄瑞霞(南校区)
办公电话:36207005(北校区)、39328092(南校区)
地址:北校区行政楼219室、南校区行政楼122室
档案馆
2021年6月8日
附件1:《档案材料移交目录》
附件2: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
附件3:《毕业生学籍表、成绩单、毕业集体照整理归档要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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