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统计制度

2015-06-10

档案统计制度

1.档案统计包括档案的收进、移出、整理、利用、编研、鉴定、销毁、保管、库藏档案构成和布局的登记和汇总,以及档案馆各项指标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。

2.档案馆应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帐,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统计工作,编制各项工作的日常登记簿,按要求填报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,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,对统计数据进行研究分析,掌握现状,发现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,提高管理水平。

3.档案统计工作应纳入档案工作人员的各项日常工作中。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将登记材料及收集记录的数据汇总、报送给档案统计工作负责人。

4.档案统计内容、指标、计量单位要保持一致性、稳定性和连续性,不得随意更改。各类数据应实事求是,以原始资料为依据,不得随意估算、虚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