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及兼职档案员职责

2015-06-10 编辑者:

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及兼职档案员职责

1.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:

(1)领导、督促本单位人员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,执行本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。

(2)要认识到档案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,应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整体发展规划,列入领导议事日程,加强领导。

(3)要切实把本部门工作与档案工作做到“四同步”管理(即布置、检查、验收、总结各项工作时,要同步布置、检查、验收、总结档案工作),实行“三纳入”(即纳入部门计划,纳入管理制度,纳入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)。

(4)负责检查、落实本部门的档案工作,并将其列入有关人员的考核、评奖、定职、晋升条件之中。

(5)加强与上级档案部门的联系,督促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、整理,保证立卷质量,并及时归档。

(6)关心本部门档案人员的工作、学习与生活,帮助解决困难。

2.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职责:

(1)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、政策,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(2)做好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日常积累和保管,及时收集、整理、立卷,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,按规定移交至学校档案部门;对无需移交的、本单位自存的材料,应做好日常管理和利用工作。

(3)按要求参加档案工作业务学习和相关活动,接受学校档案部门的检查和指导;积极参与学校档案事业建设,对档案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(4)兼职档案员工作职责应纳入其岗位职责,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,如岗位调整,应做好交接工作。